年12月31日,明水县人民法院对韩某、韩某某、齐某等七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明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父子儿媳变身“拍片导演”
疯狂散布虚假信息
被告人韩某、韩某某、齐某等六被告人因对阿城区政府强拆韩某某承包的砖厂补偿不满,进而编造针对哈尔滨市多名领导干部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专案保护伞的虚假信息,并在新浪、天涯、百度等网站大量散布,共散布黑龙江省公安厅“”专案保护伞贴文篇,累计阅读量高达10余万次。其中韩某、韩某某、齐某等人根据其编造的虚假事实拍摄的视频在美拍散布,总播放数高达次,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古稀老人变身“强拆队长”
恶势力雏形初显苗头
年被害人苗某某购买了兰西县集贸大厦一层商服,年被告人韩某某购买了该大厦的二楼,因韩某某扩宽二楼楼梯空间,与苗某某协商未达成一致,因此产生矛盾。此后韩某某指使被告人柴某等人多次到集贸大厦,对经商业户进行威胁,要求业户撤离集贸大厦。后被告人韩某雇佣一辆铲车,并让铲车把苗某某所拥有的集贸大厦大门、大门内两侧商铺、大门东侧商服全部拆毁。事后,韩某某强行占用一间30平方米的商服作为韩某某所拥有的集贸大厦二层通道及楼梯间。
夫妻二人变身“索债打手”
恶势力犯罪称霸一方
被害人赵某、苗某某二人于年分别向被告人韩某某、齐某处高利借款,因未及时归还借款,在年除夕当天韩某某让曹某到赵某家,韩某某又指挥马某某等人来到赵某家将赵某强行带至兰西县福鑫家园小区物业办公室,后韩某某又将苗某某找至福鑫家园小区物业办公室,强行索债。在福鑫家园小区物业办公室内韩某某、齐某让马某某等人看管赵某、苗某某,非法限制二人人身自由,在此过程中,韩某某、齐某对其二人进行殴打及辱骂。
经明水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被告人韩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告人韩某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犯骗取贷款罪,被告人齐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八年。被告人杨朝某、袁俊某、毛建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柴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本案被告人韩某、韩某某、齐某在兰西县域内利用家族势力,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为索债多次殴打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的依法快审快结和公开宣判,彰显了明水法院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
原标题:《扫黑恶出重拳,明水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