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树立干警良好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提高司法公信力,明水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结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司法礼仪规范》(以下称《规范》),细化了干警司法工作全流程礼仪规范,旨在提高法院文明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司法礼仪规范》,《规范》共有四章三十三条,从干警的着装到接待群众应当遵循的礼仪都做了细致的要求,涵盖仪容仪表、庭审、履职、公务、会议等内容。《规范》在明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