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公告
明疫指公〔〕27号
为精准落实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部署,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序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道路交通管控措施
1.恢复出租车、私家车正常通行,出租车前后排继续实行物理隔离并做好消毒工作;农村客运班车、公交车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运营。
二、调整居民小区管控措施
2.城内居民小区继续实行一口出入,取消居民小区出入人数、次数限制,小区居民必须执行防疫“三宝”措施、查验居民身份证(贴核酸检测标识)、扫国务院行程码后方可出入。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和物业作用,加强小区出入人员管理,非本小区人员进入需及时登记报告。
三、调整乡镇村屯管控措施
3.村屯继续实行一口出入,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巡逻巡查,出入村屯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贴核酸检测标识),严格执行防疫“三宝”措施,非本村人员进入需及时登记报告。
四、有序恢复经营秩序
4.有序恢复部分经营场所,除棋牌室、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厅、网吧、彩票站、保健按摩店、美容美体、旱冰场、健身房、影剧院、游泳馆、洗浴、酒吧、餐饮(禁止堂食,只允许外卖)、礼仪厅、宾馆、个体诊所和线下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容易聚集且非生活必需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全部恢复经营。各类医疗机构、药店要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健全完善“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沃填报”登记系统。恢复经营的各类营业场所要主动查验进店人员居民身份证(贴核酸检测标识),自觉落实落细防疫“三宝”、限制人流、消毒、一米线、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人员聚集。
五、落实离(返)明人员常态化管控
5.离明人员必须向所在村屯、社区报备,在县际卡口出示报备证明后可有序流动。
6.外地来(返)明人员,需提前1日向目的地村屯、社区报备,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7.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类服务行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彻底的单位和商户,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积极引导身边亲属、朋友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发现苗头性倾向及时劝阻、及时报告。广大群众要主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禁止举办易引发人群聚集的各类活动,切断集聚性感染新冠肺炎渠道。
本公告自年2月10日8时起施行。之前所发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明水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10日
来源明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