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通报称,洪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宗旨意识,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政不清,为官不廉,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政事儿”注意到,洪非先后担任明水县县长、县委书记,主政该县6年时间。此次通报称,他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政治生态。
洪非年11月生,黑龙江海伦人,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年7月,他参加工作就进入海伦市政府办公室担任秘书、文教组长,后长期任职绥化地委政研室、绥化市政府办,年任绥化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年任绥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年11月,洪非调任明水县委副书记,兼任统战部部长、明水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年任县长,年11月任县委书记,至今年5月10日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洪非在落马一个月后,6月16日,他的前任县委书记,绥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路百胜也被查了。
年,路百胜任明水县委书记,洪非任县长,两人“撘班子”共事近5年。其间,路百胜于年跻身绥化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明水县委书记。年11月,路百胜卸任明水县委书记,转任绥化市委统战部部长,洪非接替任明水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