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24日讯(记者宋一枫)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7月5日至8月20日对海伦市、望奎县、明水县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10月17日、10月19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3个县(市)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并召开巡察反馈会议。
市委巡察组严肃指出3个县(市)在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3个县(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被巡察县(市)党委要明确形势任务,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要切实强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带着感情和责任,全力以赴帮助群众解决房地产领域合理诉求,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要根据反馈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时限。
会议强调,要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要加大省委、市委解决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政策精神和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力度。要切实提高解决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水平,努力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
3个县(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反馈会议上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向市委和广大干部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委专项巡察组同志、被巡察县(市)党委班子和部分干部群众参加了巡察反馈会议。
市委巡察组巡察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情况反馈意见(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