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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管控措施黑龙江绥化市多地有序恢复生产

绥化市庆安县有序放开人员车辆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按照绥化市疫情指挥部要求,庆安县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庆安县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公告如下:

1、保留县际卡口。县际间卡口保留,凭通行证出行;乡镇村屯卡口撤销。城乡继续分区域管理,原则上不流动,确需出行的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抵(返)庆人员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做好年春运期间群众抵(返)庆出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有序放开人员车辆。有限制取消交通管制。客运站继续关闭,长途客车、通乡通村客车暂停营运;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禁止拼车)正常通行。各居民小区(村屯)继续实行一口出入,非本小区(村屯)人员禁止进入,由下沉干部(乡镇干部)监督物业、网格员、村屯干部及购买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城乡居民须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凭出入证、身份证出行。春节期间,不得举办各类聚餐、庆典、展销、促销推销、灯会、庙会等聚集性活动。

3、进一步放开经营场所。除行业负面清单规定的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恢复营业。药店继续禁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餐饮行业禁止堂食。营业场所要严格执行防控防护规定,避免人员聚集。

4、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类服务行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彻底的单位和商户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积极引导身边亲属、朋友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发现苗头性倾向及时进行劝阻、及时报告。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扫码、测温、戴口罩),主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保持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鼓励群众对参与聚集、私自抵(返)庆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

本公告自年2月10日8时起施行。之前所发布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绥化市明水县有序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记者从明水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了解到,为精准落实黑龙江绥化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部署,经明水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就有序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事宜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绥化市青冈县有序恢复城乡生产生活秩序

记者从青冈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了解到,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经青冈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逐步有序恢复常态化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内容如下:

(总台央视记者于文波)

(编辑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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