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第一中学
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明水教育事业健康向上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69号)、绥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绥教发〔〕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年第一中学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01
校区设置和办学理念
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创办优质高中、惠及民生、振兴教育的根本原则,着力打造明水教育新名片,以再筑明水教育新高地为目标,年明水一中将设置一校两区,分别招生。明水县第一中学学府校区和滨泉校区采用单独管理、分层教学的模式,推进高中段学校特色多样化办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滨泉校区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师资主体逐年从明水一中高三毕业班教师中选拔,个别教师从其它学年抽调,同时逐步高薪聘请域内外名师任教,强化师资力量。学校由县教育局直接管理。
学府校区在保证充足师资配备的基础上,将在提升师资质量、加强学校管理、提升教学水平上下功夫,未来将通过特长生培养、多语种教学等手段,实现管理水平和教学成绩双提升。
按照新高考改革的安排,两所校区将全面推行成熟完善的选课走班育人模式,学生的个性化成长需求将得到最大化的满足,因材施教更加精准,教育质量更有保障。
02
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01
招生计划
滨泉校区招生人
学府校区招生人
02
招生范围
参加明水县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03
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
6月13日-6月17日
填报方法:
由学生就读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填报,经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生成考生志愿信息,由考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最终确认。
填报内容:
1、考生志愿填报内容:明水县第一中学滨泉校区、明水县第一中学学府校区。考生填报超出范围的学校为无效志愿。
2、志愿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明水县第一中学滨泉校区,第二批次为明水县第一中学学府校区。
3、考生同时填报两个志愿,视为考生接受该录取顺序;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视为考生放弃未填报志愿的录取资格,不参加该批次录取;考生不填报任何志愿,视为考生放弃明水县第一中学录取资格。
04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明水县年初中毕业体育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年6月13--17日
2、测试地点:考生就读初中毕业学校
(二)明水县年初中毕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表
2、考试地点:明水县第一中学学府校区
05
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依据为考生初中结业毕业考试十科的升学考试成绩,具体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卷面分值分,按实际得分计入;物理卷面分值8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化学卷面分值7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其它学科卷面分值为分,经折合计入(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即分别按实际得分的50%、50%、30%、30%计入;体育测试30分,按实际得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为分。单科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方式:分两个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明水县第一中学滨泉校区。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升学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第二批次:明水县第一中学学府校区。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升学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三)总成绩相同者,按单科成绩高低确认录取位次。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
(四)两个批次录取不设任何加分照顾项目,升学考试成绩是唯一录取依据。
(五)录取时间:滨泉校区7月20日17:30结束,学府校区7月30日17:30结束。
(六)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第二批次录取完成后,以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基准进行增补录取,不占用招生计划名额。录取学校仅限明水一中学府校区。
1、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民族为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经审查合格降低分数线10分后达到录取要求的,给予增补录取。
2、军人子女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凡符合文件规定的照顾条件,经审查合格,按文件要求降低分数线标准后达到录取要求的,给予增补录取。
06
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录取、学籍注册全过程。有以下行为的,取消其报名或考试、录取及照顾资格。
(一)经查实考生凭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考试后被认定有违纪作弊行为的;
(三)考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参与考试的;
(四)经认定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无效的;
(五)考生未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的;
(六)考生在注册学籍后,未按要求在本校读书,有到外校借读行为的;
(七)考生有其它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07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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