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林草局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组织开展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执法服务提升活动,积极宣传,普及草原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爱草,护草文明新风。
明水县草原地处松嫩平原腹地,是广大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县域生态安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保护和建设好明水草原,守住绿色大地,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次宣传月活动通过采取草原普法宣传送法下乡、宣讲解读草原保护政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生态文明”主题,重点宣传贯彻习近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林草兴则生态兴”等重要理念,以及《草原法》等草原法律法规,草原保护修复重大方针政策。
本次宣传月活动旨在增强全社会关心关爱草原、支持草原事业和依法保护草原意识,推动草原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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