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璐嘉 通讯员李春雷)“检察机关扎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做好监督工作,完善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检察建议,依托信息共享渠道,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日前,黑龙江省明水县检察院检察官收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回复。
年10月,明水县检察院收到一条线索并查实,戴某在无合法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保健食品,并对外公开销售。经鉴定,戴某所售保健品中均含有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随后,检察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商店进行排查发现,有6家商店存在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行为。获取相关证据后,除了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外,该院还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食药行业规范运营。
今年3月,明水县检察院在对此前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发现,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对上述被判处刑罚的6家保健品商店实际经营者作出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任其继续从事食品经营行业,存在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健康的潜在风险。
为让多方参与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网,明水县检察院对该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于今年4月19日就调查结果举行公开听证会。该院邀请该县人大、政协、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广泛吸纳各方意见。
会后,结合听证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明水县检察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从业禁止监管职责,对因食品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6家保健品商店实际经营者作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集中排查,依法严惩相应违法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整改。
在总结该案办理经验的基础上,今年5月,明水县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会签了《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业咨询协助、案件协作等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无缝衔接模式,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领域的办案力度,真正将食药领域从业禁止制度落到实处,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检察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