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9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刑一庭庭长刘彦坤、刑二庭副庭长许雷等领导一行四人深入明水县人民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英进、明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研等人陪同检查督导。
督导组首先对明水法院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等进行了参观指导。之后针对刑事案件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职务犯罪卷宗材料进行逐案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审查指导。在随后召开的交流会上,对以上案件情况及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集中交流。
会上,王研从刑事审判工作、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明水法院党组成员及刑庭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督导组在听取汇报后,对明水法院以上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就明水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困难逐一进行解答,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司法理念,兼顾国法天理人情;二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三要深研裁判方法;四要加强学习;五要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六要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王研表示,明水法院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严格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全市刑事审判工作要点》,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涉民生、职务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刑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明水、法治明水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督导组对明水法院刑事案件的督导检查既是一次工作督导,也是明水法院难得的学习机会,对明水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整体提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明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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