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森林公安局加强市场巡查,以切断野生林蛙进入市场的渠道。10月17日下午,该局将上百斤野生林蛙放生。
10月16日下午,绥芬河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在黄河路与富华街交叉口附近,发现一对男女,正在出售野生林蛙。经查,他们是明水县人,在虎林、密山一带进鱼的时候,一并收购了野生林蛙,到绥芬河刚刚摆上摊,还没出售便被查获。
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对商贩予以批评教育和警告,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收缴了上百斤野生林蛙。
10月17日下午,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来到绥芬河森林公园,将这些林蛙全部放生。
据了解,绥芬河市林业部门将农贸市场、餐馆、饭店作为执法监管重点,通过大力追查和依法惩处,力争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野生林蛙的利益链条。此前,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科联合市森林公安局,专项检查了龙须沟步行街附近的春龙农贸市场、西城区农贸市场,并对业户和商贩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
文/图范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