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外三农图/网络
农业农村部最新通报:黑龙江与江苏的非洲猪瘟疫情,不予以补偿
近日以来,可以说对于猪价,在全国各地也是闹得沸沸扬扬了。而面对年才刚刚开始,就已经出现了4起“非洲猪瘟疫情”,面对黑龙江存栏多头生猪,有着头猪发病,还有头猪已经死亡。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食品必须要安全,那么自然也是存在一些消费者对于猪肉,有所不敢进食。
从而相关部门,也是对于黑龙江以及江苏省的两起规模养殖企业对于“非洲猪瘟疫情”有所情况调查之后,发出通报。
面对黑龙江省明水县某家养殖企业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
对于该企业的成立时间为16年6月,而截至报告疫情时,一共存栏头生猪。而经过对于该企业的调查中发现:对于管理方和技术人员对于管理方式经常有着分歧,对于技术人员建议的一些有关免疫、饲养管理等方案得不到管理方的认可;还有作为投资已经将近7亿元,拥有7.3万多头生猪的养殖场,只有1名驻场兽医,而且还是在18年11月1日才进驻该养殖场;面对各项预防疫制度不健全,该企业内免疫操作经常出现“一针多用”、“打飞针”,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在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就进行投入使用,还存在一定的故意逃避检疫和管理等情况。而面对该企业的疫情处置上也至少存在三方面的问题,分别存在不履行疫情报告义务;故意逃避检疫;拒绝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这三个方面的详细内容,图中有所说明。)
江苏省泗阳县的某养殖企业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江苏省泗阳县中该企业成立于年12月;据截止报告疫情时共存栏头猪。而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之后,面对该企业在养殖过程中也是存在三种情况:首先是面对车辆管理不够严格。而该企业的种猪场和育肥猪场存在运输仔猪车辆的来回流动、共同使用买菜车辆(也就是两场区的买菜车辆,就是同一辆车)等一些现象;其后对于防疫制度也是没有健全,该企业内免疫操作经常出现“一针多用”;最后还有篡改养殖数据。而面对该企业在疫情方面的处置也是至少存在3个方面:面对该企业在年12月就出现了生猪异常死亡,私下采集样品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而结果也是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样性后,仍然没有向当地的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在提供动物预防疫活动的有关资料也是没有如实提供,该企业存在一定的篡改养殖数据,并没有如实提供养殖档案。免疫记录等资料;更是在18年9月,该企业将一批淘汰母猪(大约有数百头)未经检疫销售给生猪经纪人。面对:不履行疫情报告义务;没有如实提供与动物预防疫活动有关资料;故意逃避检疫。而对于综上所述,农业农村部也是根据黑龙江省以及江苏省有着相关调查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的第二十六条、四十二条以及八十三条对于动物疫情报告、申报检疫、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以及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从上述情况看,这两家养殖企业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而面对各养殖场(户)特别是规模养猪场和种猪场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生物安全管理,要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义务,积极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以上根据中国农村农业部发布对于黑龙江省和江苏省的两起非洲猪瘟疫情有所调查情况的通告而发文,而小编也想要在啰嗦两句自己的观点:对于任何养殖牲畜场(户),我们都应该根据国家颁布的一些对于养殖场(户)牲畜来进行有效的开展工作,千万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从而对于人民群众的食品当中开玩笑。面对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现,我们更加要做好相对应的防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