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明水县人民法院年
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通知
根据《绥化市明水县人民法院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的有关安排,结合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明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时间、注意事项及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年6月14日(周二)上午9:00--11:00;
计算机听打测试、面试时间:年6月15日(周三)上午8:30时。
请各位考生于年6月11日9:00至6月12日14:00,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到明水县人民法院正门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考生准考证,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信网学历认证和学籍认证在线证明)并签署承诺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到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疫情期间的特殊性,笔试成绩将于年6月14日下午17:00时在明水法院 二、考生须知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五项”检查:
①口罩(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②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③检查“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两码均为绿色) ④相关证件原件(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二代身份证)。⑤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注:未能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或电子版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材料查验合格后,考生方可通过专用通道前往考场,考生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
三、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提前到达笔试现场,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检查工作。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注: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
2、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实行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检查。“非绿码”不可进入。
3、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进入考点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隐瞒、谎报或伪造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进入考场后,及时落座,配合工作人员查验信息,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试期间如考生身体感觉不适,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6、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近期内,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得离开所居住的绥化所辖县(市)区。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否则将取消参加此次考试的资格。
8、考试当天按照北林区最新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符合条件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