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顺利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件,这是“网络查控”手段助力智慧执行取得的显著效果。
被告张某以购车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3万元,原告王某多次向被告追索未果后来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承担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依旧未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始终强调无钱还款,执行法官便在执行系统中对被执行人启动“网络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