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明水县教育事业发展,强化城乡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共计15名。其中城内幼儿园12名,乡镇幼儿园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明水县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㈣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即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㈤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专业;
㈥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等级证书;
㈦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㈧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㈠现役军人;
㈡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㈤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㈥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㈠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