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等2人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某等15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罗某犯寻衅滋事、诈骗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对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年12月12日午夜,被告人彭某等人在泰和一KTV包厢唱歌。期间,被告人彭某与陪唱女侯某玩骰子喝酒发生争执,被告人彭某将侯某右耳打伤。经鉴定,侯某的伤势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彭某因打伤侯某一事找到该KTV老板,要求帮忙解决。侯某提出先拿三万元医疗费治疗,待治疗完毕后再协商处理此事,该KTV老板将此商谈结果电话告诉彭某。
年12月21日,被告人彭某与被告人杨某、张某等人在一起吃饭时,聊起此事,十分生气,认为是该KTV的老板在背后搞鬼,想拿此事卡自己,并提出晚上去该KTV把所有的包厢开掉,把所有的陪唱女点掉,以此让该KTV无法正常经营。被告人彭某邀集高某、严某等人来到该KTV。随后,被告人高某、严某等人受彭某指使,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