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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最新公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外部输入风险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防控政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离明返明要报备。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明”,不前往涉疫地区。若确需外出,必须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双报备。所有县外抵(返)明人员,尤其是从事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要在返明前3日内,必须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双报备,并主动填报“绥疫通”。广大群众要提醒家人、亲属、同学、朋友返明前提前报备、主动报备,并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二、抵返人员要检测。域外抵返明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明,抵返明后主动配合“落地即检”服务或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并按照间隔和频次完成后续核酸筛查。

三、日常出行要防护。广大群众出入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防护,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各公共场所发现县外抵返我县人员,要提醒其主动报备、主动检测、主动落实管控措施,一旦发现风险人员,要登记信息,将人员转至隔离缓冲区,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双报告。

四、加强免疫要尽早。全县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请符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条件的居民,尽早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五、出现症状要就诊。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肌痛、腹泻、干咳、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务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筛查,请勿自行服药。要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未进行核酸检测和规范就医导致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邮购物品要谨慎。非必需不要邮购境外物品,谨慎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确需邮购的,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个人收取国际或国内风险地区快递邮件,要采取消毒、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措施。

七、所在单位要履责。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挥教育、宣传、引导和监管作用,加强对职工和学生健康监测,一旦发现职工或学生健康状况异常,要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并同步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双报告。暂时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需返岗(返校)的,要按规定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八、行业部门要履职。各行业部门要派专人进行监管,要细化工作流程,督促和指导货站对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严格管理,要做好员工自身健康监测,员工按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每日定时消毒、货场和货物定期核酸采样检测、新到货物的物表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疾控部门要派专人对大小货站的运输车辆、到场货物、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的科学规范消毒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对执行情况做好监督和检查。

九、重点人群要严筛。二十四类应检尽检人群要配合行业部门,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和间隔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所有就诊人员要配合医疗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次。对于漏检、脱检、逃避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举报疫情防控隐患,对提供、举报重要线索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不配合或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明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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