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明水县人民法院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每日一“典”: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