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月11日讯年1月7日,国家林草局驻黑龙江省专员办与黑龙江省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绥化市明水县对涉嫌破坏鸟类资源举报信息进行现地调查核实。调查组听取了绥化市林草局和明水县政府对本次举报信息的调查报告,深入了解案件调查过程及处理进度,并对明水县案件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目前,明水县公安部门对查获的只鸟类进行了鉴定,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1只、《CITES公约》附录Ⅱ费氏鹦鹉1只、三有保护动物只、无保护级别动物5只;已将犯罪嫌疑人王洪祥、梁库刑拘,案件已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本次调查的详细结果将形成报告上报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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