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大型国企数十万不翼而飞,财务总监竟

《法检速报》了解到该案被告人曲铭锦,女,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案发前任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因本案经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年4月20日刑事拘留;经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于年4月22日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执行。

明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曲铭锦犯贪污罪,向明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明水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于近期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明水县人民法院查明,被告人曲铭锦担任黑龙江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集团)财务总监期间,于年12月至年5月,同利某公司会计王某按照曲铭锦要求将同利某公司支付给文投集团的利息款共计48万元以现金形式交给曲铭锦。

年1月至年10月,曲铭锦将同利某公司会计王某交给他的48万元收益款存放在个人账户内,曲铭锦为文投集团职工发放账外工资支出34.39万元,余款13.61万元被曲铭锦非法占有。案发后其家属主动将该款上缴绥化市监察委员会。

另一次在年1月至2月同利某公司向文投集团归还欠款万元,被告人曲铭锦将其中万元做了正常入账处理,将剩余的28万元中的22万元转回还款方同利某公司的账上,被告人曲铭锦让同利某公司经理佟文财将该款提出现金,交给其本人,佟文财安排其员工将该款提出并交给曲铭锦。该款被曲铭锦非法占有。案发后此款已被绥化市监察委员会收缴。

综上,被告人曲铭锦共实施贪污犯罪2起,贪污数额人民币35.61万元,上述款项已被全额扣押,未造成经济损失。

另查明,被告人曲铭锦在侦查阶段于年4月18日询问中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提供了他人犯罪的线索。该线索经省纪委专案组查证属实,并移送检察部门审查起诉。

法院判决

明水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曲铭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公共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曲铭锦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曲铭锦揭发他人犯罪,并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曲铭锦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还赃款,愿意缴纳罚金,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曲铭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00元。

二、被告人曲铭锦违法所得由扣押单位绥化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处理。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1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