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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昌江曝光失信案例昌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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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发布1.被执行人:李文胜,男,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西充县高院镇大欠沟村7组94号。公民身份号码********。

年10月14日,昌江法院对原告王可与被告李文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李文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可支付劳务费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文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年2月1日,申请人向昌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琼执90号。执行立案后,经昌江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拒绝到庭,且以躲避等方式规避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李文胜仍不履行义务,现已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执行人:王超,男,年3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永兴镇务本村十二队50号。公民身份号码********。

年6月7日,昌江法院对原告符怕劳与被告王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王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符怕劳支付劳务费.25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以尚欠劳务费.25元为基数,自年1月1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被告王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年8月21日,申请人向昌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琼执号。执行立案后,经昌江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拒绝到庭,且以躲避等方式规避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王超仍不履行义务,现已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标题:《昌江县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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