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国家、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维护参保职工的权益,更好地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年,明水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职工医保新政策,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提高职工个人账户待遇水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解读:
自年1月起,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划入比例:1.在职人员,单位缴费(6%)的15%和个人缴费(2%)划转至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达到2.9%。
例:在职人员李XX,年缴费基数为元,单位缴费为元,个人缴费为元,统筹划入45元,个人账户为元+45元=元,较以往增加45元。
2.退休人员,单位缴费(6%)的30%划转至个人账户,原来定额划入的50元取消。
退休人员王XX,缴费基数(退休费)元,单位缴费为元,个人不缴费,统筹划入81元,个人账户为81元,超过以往的50元。
3.职工个人账户每月按时划转。
二、增设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偿政策
慢性病的分类管理、病种准入、定点医疗等政策解读:
1.职工门诊慢性病共计20种: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房颤、高血压(Ⅲ期以上)、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股骨头坏死、活动性结核病、慢性肝炎、强制性脊柱炎、脑瘫、胃溃疡
2.确定3医院为初筛门诊:县医院、中医院,医院
3.组建门诊慢性病鉴定专家库,按病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经县门诊慢性病鉴定小组审核后在《明水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