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明水法院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明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配齐专业审判团队,聚焦需求、精准发力、精准服务,探索创新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明水法院选取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案例一

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武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武某某、王某某系夫妻关系。年1月27日,武某某、王某某因农业生产需要,在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互保方式借款元,利率8.75‰,借款期限年1月27日至年1月26日止。借款到期后,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到二被告家中催要,二人只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二人均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年1月3日,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二被告家中进行催收此款,二人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此款,银行工作人员为二人出具借款逾期催收通知书一份,二人在债务人处签字。截至年3月10日,武某某、王某某共欠借款本金元、利息.09元。黑龙江明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武某某、王某某诉至明水县人民法院,要求二人立即偿还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处理结果

案件受理后,为了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王志春通过电话联系上武某某、王某某,从法律角度对二人进行针对性的释法析理,耐心讲解,使其知悉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武某某、王某某也从刚开始的抵触情绪转变为后来的积极配合。王志春又联系到原告方,希望其理解武某某、王某某现在的处境,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从根本上讲,就是要降低企业参加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同时提高企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满意度。快审快结,提升案件办结效率,不断提高民商事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水平,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提升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和安全感。此案经过王志春的不懈努力,从立案到结案历时两天的时间,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而且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明水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tx/2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