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身患癌症,每月靠透析维持生命的老人:“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讨回了执行款,谢谢法院,给你们添麻烦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领到最后一笔1万元执行款后,激动的对执行干警的说。历时三年,在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努力下,画上了句号。
说起案件的原委,还要回到3年多前。年12月,刘某某为儿子的老板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借款5万元,约定利息2分,十个月还款,但随着刘某某儿子的老板下落不明,这笔欠款没有了着落。后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判决,刘某某给付张某某6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刘某某确因经济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张某某急需此笔欠款治病,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年末偿还3万元,年偿还2万元,年末偿还1万元。
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明水法院执行局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在了解到张某某急需此笔欠款时,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和解协议约定年末还款,我现在没有钱,种子,化肥都是赊的”被执行人这样说,到位几无可能后,承办法官任力辉利用曾在乡镇法庭工作的经验,主动联系刘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做工作,多次找到刘某某进行协商,最终,刘某某多方筹借,将此笔欠款偿还。
今年3月以来,执行局全面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部署,紧密围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主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传递好执行温度。该案是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到了日常工作点滴、切实替百姓着想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