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按照《明水县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实施方案》(明医中心字[]3号)文件规定,经明水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申报、医院受理、专家鉴定、医保中心确认,现将年度第一批鉴定城镇职工慢性病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年9月1日后无异议的人员,可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正式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公示时间:年8月26日至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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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职工慢性病鉴定结果名单公示(医院):
第一批职工慢性病鉴定结果名单公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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