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窗口实行预约办理业务的公告
明疫指公〔〕35号
广大企业和群众:
针对当前国内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阻断新冠病毒扩散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明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自年8月2日(周一)起实行预约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必须执行预约、“防疫三宝”、扫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查验身份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否则不得进入大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一律不予预约。群众在办理业务时,人员间距要保持在一米以上,有序办理业务,做好个人自我防护,办理完成后不得无故逗留。
二、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预约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明水县政务服务预约咨询联系方式》(附件1)。
三、建议网上申请办理政务事项。为减少出行、减少聚集行为,广大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事项可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或在手机上下载黑龙江“全省事”APP注册申请办理。
(一)登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明水县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