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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现场综合黑龙江新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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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下面咱们要说的这位,在一件事上已经犯了三次错误。
年7月17日,黑龙江绥化市明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孙某报案称家里被盗,丢失现金两万多元,还有一个男士手提包,里面有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品,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通过小区监控,民警发现案发时有一名身穿黄色T恤的男子进入小区,15分钟后男子走出小区,但是该男子的一个行为非常可疑。
这大晴天的,怎么还打着雨伞呢?难道大老爷们儿还怕晒吗?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并不是小区居民,而且进出小区的时间与案发时间相吻合,加上男子怪异的行为,民警判定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
年8月12日,警方在黑龙江绥化市明水县育林乡刘某家中将刘某抓获。
民警调查后发现,刘某家住明水县育林乡,曾经因为三次盗窃入狱,最后一次是年,因盗窃被判刑10年,今年刚出狱的刘某,因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又干起了老本行,刘某本想着拿把雨伞挡住监控,没想到都是无用功。民警经过对刘某家搜查,查获其盗窃的部分赃款多元,其余赃款被刘某挥霍完。
三次因为盗窃入狱还是不知悔改,这次又被抓,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