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
明疫指公〔〕63号
为充分调动全县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全县上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持续做实做细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度过安乐祥和的元旦、春节两大重要节日。现公告如下:
一、境外返明人员采取闭环管控,在第一入境地隔离期间主动向社区(单位)、村屯报告隔离前及隔离结束后具体行踪,隔离期满抵(返)明落地同时继续进行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食宿费用、检测费用免费。不主动报告行踪、或者虚假报告抵(返)明后被排查出的人员,除严格执行上述隔离检测措施外,集中隔离食宿费用、检测费用自理。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明人员必须在抵(返)明前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村屯报告,抵(返)明落地同时集中隔离14天,进行2次核酸+1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食宿费用、检测费用免费。排查出的未主动报告的抵(返)明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屯组织对其按照上述标准进行集中隔离,隔离食宿费用、检测费用自理。中高风险小区所在的地级市抵(返)明人员执行落地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自我健康管理14日,并在自我健康管理第12天时再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恶意逃避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低风险地区抵(返)明人员,提倡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同时自我健康管理7日,期间如有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医院(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外地抵(返)明人员,要主动出示“国务院行程卡”,如发现黄码、红码人员,工作人员要引导其到留观室进行临时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指派负压救护车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隔离费用、检测费用自理。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购进境外物品,如必须前往或购进,要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即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进行报备。
六、广大市民出入各大公共场所,需严格执行“三宝”(正确佩戴口罩、扫码、测温)。
七、小区要持续推进智能管控系统使用,年1月1日起出入小区居民落实车辆、人员识别系统。
八、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提倡养成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九、全县无办学资质的校外补习、培训、特长等办学机构(班)于年1月1日起全部停止线下教学活动,举报电话-、-。
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广大市民要对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明人员未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告的人员,以及私自接纳、容纳上述抵(返)明人员居住行为的相关人员,予以积极主动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指挥部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
明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12月28日
审核/辛 宇
责编/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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